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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9 16:35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驻区各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工信中小〔2026〕188号)要求,现将我区组织开展2026年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长春市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的机构平台。备注:有效期内企业指,在省工信厅公布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文件后,仍在有效期内的。即2026年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属于有效期内企业;2026年应复核未复核、未复核成功的企业不属于有效期内企业。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本次申报针对“专精特新”企业“三新一强”、优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2个项目,相关申报条件及要求以省工信厅通知(附件1)要求为准。“专精特新”企业“三新一强”项目本次只报送新申报企业,第一批受支持企业的绩效考评工作待后续省工信厅通知后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在新申报的基础上,第一批受支持企业需按照绩效目标提供目前完成情况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于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经科局1402室(PDF电子版和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备注:除省级通知要求的相关申报材料外,请申报单位在申报书内另附以下材料,与省级通知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①“专精特新”企业“三新一强”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本通知附件2);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下载);③加盖税务公章的完税证明;④实地踏查说明(本通知附件3);⑤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提供该报告的赋码及查询截图。平台内备案数据务必与提供的审计报告一致。

联 系 人:高雪琪 郭思嘉

联系电话:84653200

邮    箱:gongxin@ccjkjk.cn

附件:相关通知要求(三新一强)

 

 

 

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6年9月29日                               

附件:相关通知要求(三新一强).zip

责任编辑:郭思嘉 复审:高雪琪 终审:董善

主办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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