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长工信发〔2026〕51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企业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完成自评后导出《吉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二、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企业须提交以下两套纸质材料,请分别胶装成册:
1. 自评表(单独成册),包含:
(1) 系统导出的《吉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附件1);
(2) “真实性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 封面加盖公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2. 自评表+佐证材料(合订成册)包括:
(1) 附件1自评表、相关佐证材料、附件6《承诺书》;
(2) 附件7《踏查说明》;
(3) 须编制目录,“真实性声明”处签字盖章,书脊注明企业名称,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二)电子版材料
1. 平台上传材料
按照附件2《注意事项》要求,将材料整理为文件夹压缩包后上传至培育平台。
2. 报送属地材料
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以下电子版:
(1) 系统自动导出的自评表PDF(封面及签章完整);
(2) 自评表与佐证材料合订扫描PDF(须合并为1个文件,请勿分散报送);
(3) 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中,签字盖章页须完整清晰。每户企业单独建立文件夹,以企业全称命名,不得添加其他文字或符号。
三、截止时间
2026年7月8日(星期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经开管委会大厦1402室(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地址:吉林大路6188号)。
四、有关要求
1.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数据或材料造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企业称号。
2.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扫描下面二维码加入业务群,后续各项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联系人:高雪琪、黄语晨, 电话:84653200,邮箱:gongxin@ccjkjk.cn
附件:相关通知要求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7日
附件:相关通知要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