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长春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通知并按要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位范围
面向我省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医药等传统产业,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医药、光电信息、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空天信息、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冰雪经济等现代服务业,种业、人参、梅花鹿等现代农业各相关产业领域中的重点企业,如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用工规模达标企业(含全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100强”企业)、省级层面重点扶持企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
二、岗位范围
特设岗位应聚焦核心科研(技术)攻关、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创新成果转化、产品研发、战略转型、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少数关键岗位,任职条件应高于本单位其他同类岗位,突出所需人才的特殊性、稀缺性和专业性,严禁以非关键性岗位冒顶特设岗位套取相关待遇。企业特设岗位一般应采取市场化方式高薪聘用所需人才。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岗位不适用特设岗位,相关人员继续按《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分类评定标准(试行)》进行人才分类认定。
三、报送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特设岗位需明确岗位名称、聘用条件、职责任务、匹配资源、相关待遇、聘期考核等内容,提交《吉林省重点用人单位引才特设岗位需求申报表》、《重点用人单位申请引才特设岗位汇总表》,按要求提供单位资质等基本情况及证明材料,以及详细的岗位说明书。
特设岗位经备案核准并按聘用条件引进人才后,应填写《重点用人单位特设岗位聘用人才认定备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及时申报人才分类认定,兑现相关待遇。
以上申报材料均须进行脱密处理,电子版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
常态化受理、分批审核,按月报送。
五、报送地点
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3室。
联系人:张茜
联系电话:0431-84660021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的通知》
3.相关表格及材料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
附件: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的通知.pdf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