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长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长春市域内2025年度全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通知并按要求集中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基本信息采集:所有评定的A—E类高层次人才。
(二)期中业绩调查:处于管理期中间的B—D类高层次人才。本年度参加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评定的B—D类高层次人才。
(三)期末考核:管理期届满的高层次人才。本年度参加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评定的A—E类高层次人才。
二、报送材料
1.《XX(单位)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管理期期中业绩调查和期末考核工作报告》(纸质盖章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
2.《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管理期期中业绩调查和期末考核情况合并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及EXCEL格式电子版)。
3.《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采集表(2025)》(纸质盖章版及EXCEL格式电子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须统一打包刻录光盘报送,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2025人才考核”,报送过程中禁止传输涉密材料。
三、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前。
四、报送地点
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3室。
联系人:张茜
联系电话:0431-84660021
附件:1.《关于开展长春市域内2025年度全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3.相关表格及材料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附件:附件1 关于开展长春市域内2025年度全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