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长工信发〔2025〕71号)和《长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长工信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包括2024年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已晋升并通过评价考核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详见附件3)。
二、申报流程
评价单位请将2024年度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材料和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所报材料要求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邮箱)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经科局1402室。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书脊标明企业名称,顺序为目录、工作总结、评价材料、证明材料(见附件2)。
(二)逾期不上报评价材料的按企业自行要求撤消其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处理。
联系人:高雪琪 韩欣然
电话:84653200
邮箱:gongxin@ccjkjk.cn
附件:相关通知要求
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相关通知要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