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各企业:
根据长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实地核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实地核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地核查范围
符合以下情况的本年度参评企业,首批涉及企业名单见附件: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首次参评的企业。
二、实地核查内容
1.《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提交的内容是否属实;
2.企业信用查实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数据为准;
3.上一会计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设置]及上一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证明材料;
4.企业2024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务局盖章后报送)、单位社保参保证明。
三、工作要求
请待核查企业准备好相应佐证材料后与区经科局联系,安排实地核查时间。
联系人:程英博
联系电话:89960507,18088633103(微信同步)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实地核查的通知
经开区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实地核查确认企业名单
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5年8月6日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实地核查的通知.docx
附件2.经开区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实地核查确认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