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16-JLZTB-5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金川街、会展中心周边区域等10条街路和2处重点区域道路、方砖、排水管线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技管【2016】2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内容(建设规模) | 计划投资(万元) |
一 | (一)珠海路(伊通河-世纪大街)道路改造面积约86729平方米;人行道结构32582平方米;翻建曲、直立缘石、平缘石共计:13512.5米;检查井调高、加固、清淤、并更换重型球墨铸铁防盗井盖:378座;车行道单箅收水口调高、加固、清淤、并更换铸铁防盗井箅:190座;管线疏通d600:3900米。 (二)深圳街(自由大路-东南湖大路)道路改造面积约22985.64平方米;翻建人行道结构:8644.2平方米;翻建曲、直立缘石、平缘石共计:6198.1米;翻建树穴300套(规格1.2m*1.2m);车行道检查井调高9cm、加固、清淤、并更换重型球墨铸铁防盗井盖:140座;车行道单箅收水口调高9cm、加固、清淤、并更换重型球墨铸铁防盗井箅:44座;管线疏通d600:2160米。 (三)洋浦大街(吉林大路-营口路)道路改造面积约520平方米;翻建人行道:3274.5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结构:12169.9平方米;新建立缘石:1175.5米;翻建树穴:(1.2m*1.2m)205个;平缘石(12cm*16cm*59cm)长度:984米;翻建树穴(1.2m*1.2mm)166个;平缘石(12cm*16cm*59cm)长度796.8米。 | 3402.8388 |
二 | 东南湖大路(赛德大桥东桥头-世纪大街)道路改造面积约65092.85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2895.34平方米;立缘石5711.41米;平缘石8101.47米(人行道两侧平缘石和新建树穴平缘石);新建树穴90套;新建花岗岩火烧板树穴(30cm*60cm*8cm):1000块;车行道检查井667座;新建单箅收水口:164座;新建双箅收水口:27座;管道疏通(d600):32600米。 | 3384.8801 |
三 | (一)金川街(海口路-北海路)道路改造面积约33988.47平方米;翻建人行道结构:14457.8平方米;翻建立缘石、平缘石共计:6604.1米;车行道检查井调高11cm、加固、清淤、并更换重型球墨铸铁防盗井盖:210座;车行道单箅收水口调高11cm、加固、清淤、并更换重型球墨铸铁防盗井箅:140座;管线疏通d600:3600米。 (二)泰山路(临河街-萧山街)道路改造面积约6694.65平方米;人行道结构:7911.7平方米;立缘石:1265.8米;、平缘石:714.7米;人行道路内检查井51座;车型道路检查井:15座;单箅收水口:21座;双箅收水口:4座;管线疏通d500:778.5米;台阶抹面(1:2水泥砂浆):262.2平方米。 (三) 芜湖路(萧山街-仙台大街)道路改造面积约66949949.6平方米;翻建方砖结构:7105.2平方米;翻建曲、直立缘石、平缘石共计:2154米;翻建树穴85个(规格1.2m*1.2m);车行道检查井调高9cm、加固、清淤、并更换重型球墨铸铁防盗井盖:101座;车行道单箅收水口调高9cm、加固、清淤、并更换铸铁防盗井箅:26座;管线疏通d600:1200米。 (四)萧山街(北海路-卫星路)道路改造面积约8792.6平方米;翻建曲、直立缘石、平缘石、蘑菇石共计:3584米;车行道检查井调高11cm、加固、清淤、并更换重型球墨铸铁防盗井盖:81座;车行道收水口调高11cm、加固、清淤、并更换铸铁防盗井箅:38座;管线疏通d600:900米。 (五)湛江路(萧山街-仙台大街)道路改造面积约10793.2平方米;翻建曲、直立缘石、平缘石共计:1587.5米;翻建树穴:140个;车行道检查井调高9cm、加固、清淤、并更换重型球墨铸铁防盗井盖:75座;车行道收水口调高9cm、加固、清淤、并更换铸铁防盗井箅:20座;管线疏通d600:1100米。 (六)卫星路(会展大街-世纪广场)北侧人行道:人行道面积:4630平方米;立缘石长度:122米;平缘石长度:427.5米;大理石面积:86.5平方米;停车港湾结构面积:130平方米。 (七)北海路方砖改造:人行道路面积:6663.8平方米;立缘石长度:1818米;平缘石长度1558米。 | 3342.2724 |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三标段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及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允许兼中兼得。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30万元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宋 洋
电 话:0431-89272411、0431-8996051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
联系人:张鑫
电 话:0431-8196029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