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远达社区电力配套工程等十项勘察、设计(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技管【2015】154号、长经技管【2015】155号、长经技管【2016】28号、长经技管【2016】29号长经技管【2016】64号长经技管【2016】65号长经技管【2016】66号长经技管【2016】67号长经技管【2016】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规模:开闭站、10KV供电线路及高低压变电室。
2.2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计划投资:2000万元。
2.4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30日内出具全部的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
2.5 设计要求:按照相关电力等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 标段。
标段 | 工程项 | 投资额(万元) | 建设单位 |
一标段 | 专用车东五开闭站及进线工程勘察、设计 | 1000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生物产业园区开闭站及进线工程勘察、设计 | 1000 | 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 |
合计 | 2000 |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 近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31日至2016年04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 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第一标段);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 ,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一标段。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媒介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 系 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927241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联系人:闫琦、韩东
电 话:0431-81937053 传 真: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