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TZB2015G-28
标段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计划工期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 | 良辰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消防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 | 2#厂房、4#-11#厂房、至诚1#、2#厂房改造,将标准厂房消防标准由丁戊类提升为丙类,新增设备用房,原有水泵房和消防外网改造等,面积5.7万平方米。 |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5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二 | 新兴产业园区标准厂房消防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1#-5#、KTC 厂房消防改造,将原有厂房消防标准丁戊类提升为丙类,消防水池、水泵房和消防外网改造等,面积4.2万平方米。 |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配合工程竣工结算验收等;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发包人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
2.6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止;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 标段。
2.10各投标人就上述标段只允许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5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3入吉企业应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6日至 2015年06月0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投标报名处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 月15日14 时00 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南侧)
联系人:高松 联系电话:0431-846532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08室
联系人:张女士 刘希范 联系电话:0431-88602517 传真:0431-88602517
电子邮件: longtai123@126.com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