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办公室是负责全区政法和维稳工作的管委会工作部门,对外加挂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委员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工作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 指导督促驻区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 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
(三) 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
(五) 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开展打击和教育转化“FLG”等邪教工作。
(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督促《经开区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三年工作实施方案》实施。
(七)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长效长治。
(八)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普法宣传教育及依法治区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负责相关人员的管理。
(九)指导人民调解和乡镇街司法行政调处委员会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接收、管理、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指导街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十二)代表管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对来访人员的接待和登记工作,解答来访人员的咨询。
(十三)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管委会领导交办的信访批示件、督办件,并及时做好反馈。
(十四)向街、镇及各相关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件;督促、检查、指导相关部门的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十五)组织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接访、人员疏导稳控工作。
(十六)根据开发区的发展要求,承办管委会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等备案审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强化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管委会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
(十八)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十九)强化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为开发区重要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和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负责相关人员的管理。
(二十一)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政法工作办公室设置信访接待科、信访投诉受理科、政法科、司法科、法制科5个职能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编制19人,其中领导职数4人,中层领导职数5人。
四、上级业务主要对口部门
长春市信访局、长春市政法委、长春市司法局
五、办公时间
夏季:9:00-11:30 13:30-17:30
冬季:9:00-12:00 13:30-17:30
六、办公地址
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
七、联系方式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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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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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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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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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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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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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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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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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9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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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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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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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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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7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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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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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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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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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7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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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和菲菲
|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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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7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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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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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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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9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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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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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 程
|
司法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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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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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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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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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受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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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3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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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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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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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接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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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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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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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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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5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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