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简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于2005年设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是管委会所属部门之一,对外加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事业(包括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区建设事业的总体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开展全区国防动员日常工作,负责已下放审批权限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用的收缴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绿化法律法规;负责开展全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占用绿地及树木砍伐移植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辖区建设、市政公用、公用事业、房地产等行业的综合指导监督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南区《基础公建工程建设计划》和《基础公建工程建设计划(基础设施维护)》编制的统筹、调度。
(六)负责全区建设项目行业管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登记、招投标监督管理、施工许可审批、道路挖掘审批和费用核定、配套费收缴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监察及执法工作。
(七)负责全区消防审验及备案相关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及镇政府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街镇开展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及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街镇开展国有土地上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服务等工作。
(九)负责协调全区历史遗留产权办理;负责全区保障房、“棚改”、房屋租赁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建设领域各类信访投诉案件处理。
(十一)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建设发展局是管委会所属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建筑业管理等工作。共核定编制86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包含局机关及三个事业单位。
局机关编制35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2正处 3副处),内设综合管理科、审批科、建设管理科、消防与安全科、国防动员科、法制科(扫黑除恶办公室)、公用科、物业指导科及住房保障科9个科室。
三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经开分站。
三、联系方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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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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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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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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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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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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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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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8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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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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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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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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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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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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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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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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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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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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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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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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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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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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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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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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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5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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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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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胜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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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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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3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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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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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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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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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3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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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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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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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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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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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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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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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与安全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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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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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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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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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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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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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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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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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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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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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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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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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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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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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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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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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指导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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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5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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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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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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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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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3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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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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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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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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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3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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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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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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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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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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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7楼
五、办公时间
夏季:8:30-17:30 冬季:9: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