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群团工作能力和水平,以总工会为依托,成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会工作。
(三)组织和指导全区各基层工会的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能。
(四)负责总工会职工之家楼宇资产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的监管。
(五)贯彻执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搞好妇联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妇联工作,团结、动员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六)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根据开发区的中心任务和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团组织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搞好青年团组织建设,领导和组织开展全区共青团工作,在开发区经济、政治、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七)负责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情况
无内设机构
核定人员编制9人,其中领导人数4人(正处级2人,副处级2人)。
三、联系方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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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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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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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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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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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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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妇联主席
共青团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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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3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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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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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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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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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3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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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公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吉林大路6188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