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区财政局机关简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是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执行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管理财政投资的管委会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
(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建立、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集中收付。
(五)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区财政收入支出计划。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资金收支;监督、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监督、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收支。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票据准购证办理及年检、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及年检等工作。
(十)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的运行及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审核财政投资的各项基础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对财政投资的各项基础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结算进行审核及批复。
(十二)负责清算全区土地出让成本及收益返还工作。
(十三)负责管委会融资平台的财务核算。
(十四)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下设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综合治税办公室2个副处级事业单位,综合科、预算科、行财科、基本建设科、国库科5个职能科。
三、办公时间
夏季:8:30—11:30 13:30—17:30
冬季:9:00—11:30 13:00—17:30
四、办公地址
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5楼。
五、人员分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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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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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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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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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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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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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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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5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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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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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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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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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6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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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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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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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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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6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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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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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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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税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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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5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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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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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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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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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2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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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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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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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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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0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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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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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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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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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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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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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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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财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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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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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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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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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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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8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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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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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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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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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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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主要工作职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
(二)负责协调省、市、区国税、地税、工商部门收集相关企业税收上缴信息。
(三)负责涉税信息的集中、分类、整理等工作,建立和维护涉税信息平台,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协调区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区直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财税政策,拟定相关办法和措施,拓展税收增收渠道。
(五)负责会同税务、工商、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定期排查税源企业缴税情况,确保税收及时缴入经开区。
(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协助新税源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并监督新税源企业缴税情况。
(七)负责组织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及时汇总、通报涉税信息落实情况及收入征管进度。
(八)负责定期编印综合治税工作简报,通报综合治税情况,介绍有关经验,并报送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相关部门。
(九)负责对区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政策性退税和一般性退税的审核。
(十)承办党工委、管委会、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任:刘凤筠
电 话:0431-8485878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造价中介机构进行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工程概(预)、决算评审业务工作。
(二)协调咨询机构在编审工作中与项目建管单位、建设相关单位等方面的关联事项;评审过程中,有较大争议或分歧的问题,或遇有技术性和很难解决的问题,负责牵头协调予以解决。
(三)在部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参与部门预算的技术审定工作,对维修、维护、建设等项目开展评审工作,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基础性和技术性服务。
(四)提出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对造价中介机构的评审工作进行组织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经费。
(六)对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的签证变更项目进行有关造价确认。
(七)及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附件等有关资料,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交与项目建设单位归档,与建设单位办好交接,由建设单位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八)承办党工委、管委会、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任:王子沐
电 话:0431-84885079